一、宗旨:強化圖書、資訊服務功能,擬定相關規章,規劃館藏及資訊環境,推廣圖書館-研究及資源中心服務工作。
二、依據:圖書館法。
三、委員會組成: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圖書館主任擔任執行秘書、委員由各有關處室主任及各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組成之,執行本會之決議事項。
四、會議及職掌:
1.每學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,得與擴大行政會報同時召開。
2.職掌:
(1)圖書資源暨資訊環境建置之指導、規劃、監督與績效評估。
(2)圖書館暨資訊相關經費預算之編列與籌措。
(3)圖書館-教學資源中心館舍之修建與設備之充實。
(4)決定圖書館-教學資源中心興革之重大事項。
(5)審查圖書、資訊相關資料、設備之閱覽、管理規則。
(6)圖書館-教學資源中心之推廣服務、發展規劃與教學資源之徵集。
五、本章程經本委員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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